烟台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2021本科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批准并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10条外语要求
1、外语专业和中外合作教育专业要求英语;
2、海洋工程、海洋技术等海洋专业以及中国国际教育专业要求,由于专业培训,外语必须为英语,其他语言的考生入学后必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认真报考)。
3、其他专业语言不限。由于我校的公共外语是英语,新生入学后,其他小语种的考生必须改为英语。
第11条对男女比例的要求
1、山东省海洋工程与导航技术专业有一定比例的女生,其他省份只有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要求
各专业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文件》中的船员体检要求。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1、录取批次: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备案原则:以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招生批次备案原则为准。
3、普通文理类专业招生原则:对于达到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明确专业”的原则,根据备案结果确定招生专业。
当一名考生未能达到所有专业要求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开除;当考生未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且录取名额已满且无法调整时,将被撤回;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招生资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生源地规定了确定职位的原则,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如果生源地没有规定确定位置的原则,文史类的位置应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的排名确定,理工类的位置根据数学、汉语和外语单科成绩的排名确定,得分越高排名第一。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入场”的政策。
5、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原籍地招生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录取学生。在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进行的省市,按照“专业明确”的原则,根据备案结果确定招生专业。
6、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1) 音乐学与舞蹈编导
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计划的要求。考生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考虑文化分数较高的学生。专业成绩以学生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为依据。
(2) 环境设计
山东省:采用山东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综合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得分较高的学生。
其他省份:专业成绩以原籍省份相关统一考试(联考)成绩为依据。考生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他们的专业分数相同,文化分数高的人将优先考虑。
7、休闲体育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确定;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专业得分高的。
8、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招生手册的规定进行。
9、外语及中外合作教育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申请外语及中外合作教育相关专业的考生,除备案成绩外,还应参照其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历外语成绩进行录取。
10、建筑和城乡规划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建议没有艺术基础的考生仔细申请。
11、对于享受奖金关怀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机构规定的奖金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