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规则
设计美术专业:省级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美术统一考试成绩×750÷300×60%+文化成绩×40%)按照“成绩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招生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服从调动的考生可以调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应当重新立案。综合成绩并列的,选择在省级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中成绩较高的;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选择外语成绩较高的;如果外语成绩相同,则应选择汉语成绩较高的那一个。
历史与理论专业:省级文学编辑与指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学历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文学编辑与指导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志愿考生,根据高考文化分数,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招生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得分差异。当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服从调动的考生可以调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应当重新立案。高考文化成绩并列的,应当选择外语成绩较高的;如果外语成绩相同,以汉语成绩高的为准;如果中文成绩相同,则以省级文献编导统一考试成绩较高者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级文学编导专业达到本科学历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文学编导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考生,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表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进行选拔,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高考文化成绩并列的,应当选择外语成绩较高的;如果外语成绩相同,以汉语成绩高的为准;如果中文成绩相同,则以省级文献编导统一考试成绩较高者为准。
书法专业:书法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225分以上(含225分),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我校指定的本科艺术文化专业最低控制线的志愿考生(文化最低控制线应根据志愿考生的情况指定,评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如有特殊情况,评分比例应适当调整)根据省级统一考试成绩,遵循“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如果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存在平行情况,则取文化程度较高的成绩;如果文化成就相同,则应选择中文成就较高的文化成就。
表演专业:省级服装表演联考专业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指定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志愿考生(评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山东省普通班第一节的55%,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评分比例),根据联考专业成绩,实行“成绩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学生将被选中。联合考试中专业成绩并列的,应选择文化成绩较高的;如果文化成就相同,则应选择外语成就较高的。
舞蹈表演专业:省级舞蹈(艺术与舞蹈)考试成绩达到228分(含228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指定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志愿考生(评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山东省普通班第一节的55%,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评分比例),根据省级考试成绩,遵循“成绩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学生将被选中。如果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存在平行情况,则取文化程度较高的成绩;如果文化成就相同,则应选择外语成就较高的。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
招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原则进行。
山东省外艺术专业招生规则
设计艺术专业:对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本科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给予综合评分分数(综合分数=美术统一考试成绩×750÷学生所在省美术考试满分×60%+文化成绩×40%)按照“表演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确定招生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服从调动的考生可以调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应当重新立案。综合成绩平分的,从学生所在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较高的学生中选拔;例如,外语成绩高的学生在美术统一考试中成绩相同;如果外语成绩相同,则应选择汉语成绩较高的那一个。
历史与理论专业:对于专业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本科生资格线(四川省实行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文化成绩按照“以分为主,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招生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不会有分数差异。当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的要求时,如果省级统一考试类别相同,服从调动的考生可以调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应当重新立案。如果文化成绩持平,应选择在省级统一考试中成绩较高的学生;如果省级统一考试成绩相同,以外语成绩较高者为准;如果外语成绩相同,则应选择汉语成绩较高的那一个。
书法专业:学生所在省书法(毛笔)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30分(含30分)的学生(四川省实行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考生(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按艺术类定义了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则应执行该专业所属艺术类的本科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省级统一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自愿服从”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例如,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平分,选择文化程度较高的;如果文化成就相同,应选择中文成绩较高的;如果中文成绩相同,就选外语成绩高的那一个。
入场须知:
1、艺术专业根据考生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确定专业类别。根据专业类别,采用“绩效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确定候选人的专业。不能同时报告每个学科类别。专业类别之间没有专业调整。
2、如报名批次因原籍省调整,报名批次、报名比例、报名规则由省招生部门安排。
3、当需要按文化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序时,如果学生所在省份文化课程高考满分不到750分,则按比例换算后排序。
普通文学、历史、科学和工程本科和专科专业招生规则
录取按照“分数第一,自愿”的原则进行。对参加高考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入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招生专业根据专业志愿者确定,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得有年级差异。当专业志愿者不满意时,服从调动的考生可以调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人员应重新归档。
对于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原籍地规定了确定职位的原则,则按照其规定执行;未明确排名原则的,文史排名根据中文、外文、数学成绩确定,高分为第一名;理工科学生根据数学、外语和汉语的分数进行排名,分数较高的学生排名第一。
招生说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关的规定招生。各专业选课要求由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
文化测试没有语言限制。进入学校后,学校只能提供中英文教学。非中文和英文考生可自行决定报名参加考试。
男女性别比例:绩效专业性别比例为1:2.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没有性别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