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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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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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新生入学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潍坊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高校招生简章、高校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学校在入学时执行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规定,加分和减分。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校应当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潍坊科学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士官专业考生由兵役机关按照征兵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普通专业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艺术专业不要求有色盲或色弱;外语专业不要求口吃。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十三条考生在选择专业报考时,应当认真核对学校专业对所选科目的要求。报考该专业但其所选科目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将被开除。并非所有专业都局限于单个科目的分数。中外合作专业和留学基金委员会项目专业的外语限于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意愿录取,定向培养士官按军队下达的专业计划由上至下录取。普通类的定期审批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山东省高校夏季招生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空姐专业需满足相关面试要求。报到后,学校将组织面试,面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未按照新高考改革报考的省份将继续遵循本科文理专业,对报考高考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即“专业志愿者准入”)的原则。首先,根据第一个专业志愿者录取候选人,然后根据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录取未满专业,依此类推;如果考生不能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并服从专业调整,将参照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随机转入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运动测试成绩。如果他/她不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将被解雇。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美术专业备案原则和招生规则按照《2021山东省高校美术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招收士官进行定向培养,参照《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和《士官定向培养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士官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除了军队发布的女性指标外,其他针对士官的定向培训仅限于男生。外语没有限制。

第十八条招生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我们的大学招生网站进行查询或电话查询。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查。如有欺诈、冒充等违纪行为,考生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学籍不予登记。

第二十条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后,颁发潍坊科技大学本科、专科文凭,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当按时到医院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