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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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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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学校承认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入学要求。本人参照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要求进行审核。航海专业考生参照国家海事局《海员健康体检要求》(gb30035-2013);飞行技术专业应试者应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航飞行学员体检与考核规范》(mh/t 7013-2017);空勤专业应试者应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疗标准和体检证书管理规定》(ccar-67fs)规定的体检标准。

飞行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外语仅限英语;海洋电子与电气工程(校企合作)、导航技术(校企合作)、海洋工程(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收男生,要求无传染病、色盲、色弱;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向)应无色盲和色弱。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校将按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而定。

(1) 普通专业(班)招生原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级专业(类)招生原则

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省招生厅确定的新的高考备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班)必须符合所选专业(班)科目。

2、外省文理类专业(班)招生原则

招生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设置和备案的原则进行招生。

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第一次填写志愿者档案的候选人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招募。对于尚未实施平行志愿制度的省份,应遵循“自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第一批志愿考生将被我校录取。当第一批志愿候选人不足时,应录取第二批志愿候选人,以此类推。

学校在安排专业(班)招生时,按照“明确专业志愿者”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个专业的考生;考生成绩相同,学校志愿者与专业志愿者成绩相同的,按数学、汉语、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2) 飞行技术准入原则

该专业招收来自山东、河南和湖南的学生。根据《高等学校飞行技术专业飞行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和背景调查,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文化成就从高到低录取学生;成绩相同的学生按其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的学生将根据其体检、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和香港中学会考成绩进行选择。

(3) 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该专业招收来自山东、甘肃和江苏的学生。学校认可学生所在省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取得本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本科证书,并达到本省美术专业本科控制成绩的,可向我校申请。

进入档案的考生应根据“专业志愿者准入原则”和档案分数考取专业。报考分数相同的,根据该专业在美术统一考试中的成绩,优先录取该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参照文理类专业招生原则综合考虑。

(4) 空乘人员准入原则

该专业招收山东省学生。凡通过我校空姐专业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和招生考试局指定的一般类别二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我校空姐专业考试。根据与文化分数相关的学校合格专业名单,学校将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选择最佳人选。文化成就相同的,参照文理类专业招生原则综合考虑。

招生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届时,考生还可以登录学校的招生信息网络进行查询。